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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代理“K图形”商标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
2019-03-25        正理动态        来源: 原创

       近日,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张宏律师、徐进律师代理的浙江英博浙东啤酒有限公司“K图形”商标行政诉讼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我所代理的浙江英博浙东啤酒有限公司获胜诉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深圳**啤酒有限公司公司申请注册的“k图形”商标与浙江英博浙东啤酒有限公司在先注册的“K图形”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深圳**啤酒有限公司公司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证据不足以证明深圳**啤酒有限公司在后申请的“k图形”商标不会与浙江英博浙东啤酒有限公司在先注册的“K”图形相混淆,因此,北京市一中院依法维持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异议复审裁定,不予核准第1951299号“K图形”商标的注册申请。

        此前,商评委曾经就本案作出过一次裁定,裁定该商标核准注册。我方通过北京高院的诉讼推翻了该裁定,由商评委重新作出新的裁定。以上内容即为法院对这次重审裁定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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