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浅谈对侵权人利用网络发布侵权信息的调查方法
2019-03-25        正理动态        来源: 原创

        近两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一些不法商贩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情况层出不穷。我司调查部越来越多地接到这类侵权案件的举报,为此我司调查员对多个在网上发布侵权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和追踪,摸索并积累了一些办案的方法,在这里与大家分享。
       今年3月,我司接到举报,称某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销售与我们公司客户注册商标十分近似的产品,涉嫌侵权,根据客户的委托,我们立即着手展开调查。
       我们首先将从网上获取的信息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我们发现这个案件有几个显著的特点:1、该网站语言为多语种,但是没有中文,就此可以初步判断目标企业为出口贸易型,不做国内生意的企业; 2、该企业网站上留的销售地址是在A城市某工业区,但是电话却是邻近的B城市的,经调查员查询,网上公布的电话号码已申请保密。因此,我们怀疑目标企业留下的地址、电话是虚构的或者是不真实的。分析的结果是:仅凭网站上的地址和电话很可能找不到目标企业,调查工作的难点凸现出来。
        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调查员和代理人一起开动脑筋寻找突破口,代理人提出根据网上显示的企业英文名称,翻译出这家侵权企业可能对应的中文名称,再通过工商查询的方法找出这家企业的登记地址进而完成实地追踪调查的目的。于是大家先将调查目标的英文名称翻译为可能对应的5个中文名称,然后调查员拿着5个中文名称和网上发布的电话信息,分别在A、B两个城市的工商局进行了全面的工商登记查询和电话登记查询,结果显示该公司并没有在中国大陆进行工商登记,是一家无中国营业执照的企业,其在网上公布的电话当中能拨通的,或是被进行了“保密”处理,或为私人住宅电话。

       为了进一步查证工商查询的结果,我司又派多名调查员对搜集到的可能会与调查目标有关联的企业分别进行了实地走访,结果证实这些企业或与调查目标无关,或不存在。
        案件好像已经不能进行下去了,但是客户的委托没有完成,调查员们坐下来认真地讨论。这时一个调查员提出,这家企业会不会是一家在港澳地区登记的企业,在国内没有办理任何备案的办事机构,或是在国内利用网络发布信息招揽生意,而没有实际的办公地点。这一提示,使我们的案件有了新的突破点,调查员最终通过“香港企业登记网上查询系统”证实,调查目标的确是一家在香港登记的企业,其采用的是网上营销的经营模式。
        通过以上的多方查询、收集资料和实地走访,可以确认,调查目标是一个在香港登记注册的公司,仅在网上进行营销。调查目标在网上提供了多个假地址,假电话,并且还将可以拨通的电话做了加密处理,说明他们的销售活动肯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排除他们销售假冒的产品赚取利润又躲避执法机关查处。同时调查目标是一个相当狡猾和具有很高自我保护手段的企业,该企业的网站通过正常渠道无法打开,应该为保密网站或仅对国外发布的网站。
        根据调查的结果,我们为客户提供出了向香港有关部门进行查证侵权企业的全部信息,追踪侵权企业在国内的销售代表的有价值的信息:同时对发布这一侵权信息的网站发出警告或相关网站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停止侵权信息的泛滥。
        通过这个案件的办理,我们有3点收获:
        1、利用网站进行营销的进出口贸易型的侵权人,他们的网站通常无法正常打开,需借助网页代理或网络工具软件;而且网站上留下的信息,如地址、电话等,通常为虚假信息或互相矛盾,可以利用的信息非常有限,这就要求我们提高互联网搜索技能、电话、网络查询技能以及信息的分析整合能力,以适应此类案件的发展需求;
        2、此类企业通常只有英文名,没有确切的中文名,相比以往的调查难度更大。因此,在工商查询、网络查询和实地走访过程中,调查员不是单打独斗,要和代理人、翻译形成一个团队,不仅有充分的案前准备,还要保持实时的沟通,尝试不同的译名,集思广益,群策群力;
        3、要对调查过程中取得的新线索进行整理分析,快速反馈、决策,使调查过程成为一个系统工程,这样才可能最终发现侵权人的蛛丝马迹,完成客户的委托。

Powered By 北京正理 © 1995-2023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3741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378号

Powered By 北京正理 © 1995-2023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374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