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你会不会有这样的感受,想好了一个商标名称一查询就无法注册商标;或是项目已开展但商标却无法注册。怎么办?或者重新起名、查询、注册;或者直接购买转让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可是一旦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会“标财两空”。
那么在洽谈购买转让商标时,要注意哪些风险呢?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特别提醒受让人注意以下环节和问题:
1、洽谈购买转让商标前应先进行查询,查询转让人商标注册情况,是否存在有大量注册商标,是否累计转让商标较多,且受让人较为分散。这种情况下涉嫌囤积商标转让牟利,具有不良影响,转让将可能无法核准。
如以下情况:
经查,上述转让人******有限公司名下累计申请和注册商标2000余件,累计申请和注册商标数量较多,且累计转让的商标较多、受让人较为分散,于是,国知局认定,转让人“涉嫌囤积商标转让牟利,具有不良影响”。
2、查询转让人是否还注册了与转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其它商标,如果有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按《商标法》规定需一并办理转让。如未一并办理转让,国知局会下发补正,要求一并转让,如无法一并转让,原商标转让无法核准。
3、查询转让商标是有效注册商标还是有效申请中的商标
①转让商标为有效注册商标的情况:要看转让商标是否处于稳定状态中,如果商标处于不稳定状态,如驳回复审中、无效中、撤三中等情况,转让人最后有可能购买的是个无效商标;
②转让商标为申请中的商标:可能会存在商标驳回的可能,即可能会导致转让因驳回而不予核准。
最后提醒注意:受让人在购买商标时,一定先要去了解一下商标的情况,在没有取得商标局核发的《商标转让证明》之前,转让商标所有权仍在转让人的名下,在法律上转让人仍是该商标的专用权人,受让人并没有取得法律认可的商标所有权,因此一定要等取得商标局核发的《商标转让核准证明》,否则,对受让人来说,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