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相当一部分代理人或企业都或多或少遇到过在越南申请的纯中文商标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的情形。越南官方驳回纯中文商标申请的原因是越南消费者无法识别中文,类似于当我们看到阿拉伯文、韩文、泰文一样,可能仅能够识别出是哪国语言,但不知晓文字的含义,因此也不能通过标识看出其所代表的品牌,因此也就不能起到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作用。
通过WIPO的Monitor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的纯中文申请被驳回的情形,例如“华为”(IR No.1476919)、 “吴裕泰” (IR No.1316440)、“便宜坊”(IR No.972318)、“恰恰”(IR No.919497)、“恒大”(IR No.1245035)等等。
在申请之前如何避免因缺显被驳回呢。一般采取的方式是在纯中文商标中加入具有显著性的元素,例如图形、英文(或拼音)。下面几个就是成功获得注册的例子:
(1)加入具有显著性的图形以及拼音
上述例子中的图形都具有较强的显著性,且拼音、英文显著性也较强,顺利获得了注册。
(2)仅加入具有显著性的图形
第一个例子中的图形具有较强的显著性,第二个例子对“缘”进行了艺术化设计,都顺利获得了注册。对于第三个例子,从我们的角度来看,里面的云朵图形比较常见,显著性也较弱。但越南审查员可能有不同的认识或考虑的角度不同,该商标也顺利获得了注册。
(3)仅加入具有显著性的拼音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图样中的拼音/英文都具有较强的显著性,都顺利获得了注册。
如下为几个反面例子:
中文文字外面的圆环/背景图形显著性过弱,因缺显被驳回。
2)
对比上述 、 ,可能设计的角度差不多,但该商标被驳回了,而前述两个例子却顺利获得了注册。个人认为导致审查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审查员的主观性。
3)
虽然对最后一个汉字“牛”进行了艺术化设计,但显著性的增强程度有限,因此因缺显被驳回。
如果商标已经因缺乏显著性在越南被驳回,一般的应对方式是提供商标在越南的大量使用证据以及商标在其他国家的注册信息的方式,说明商标因长期大量的使用,已获得一定知名度,具有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对于使用证据,一般建议提供过去3-5年内的。对于商品商标而言,除了提供产品照片以外,产品说明书、进出口单据、装箱单、销售合同、发票等也建议一并提供,尽量呈现给官方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对于服务商标而言,除了提交提供服务场所的照片以外,宣传册、报价单、合同、发票等也建议一并提供,希望能够呈现给官方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对于使用证据数量而言,最好每一种类每年提供具有代表性的2-3件左右。除了实际使用证据以外,品牌来源、历史、价值、年度销售额、年度广告宣传费用支出等文字性的说明也尽量提供。
如果您的商标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且现阶段无法提供大量的使用证据以及他国的注册信息。也不要灰心,要坚持规范使用,并注意保留使用证据,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考虑再次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