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域名争议中被投诉人的恶意认定
2025-03-04 其他案件 高瑾

众所周知,在域名争议中,被投诉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使用具有恶意是域名争议获得支持的必要条件之一,那么,域名争议的相关法规对被投诉人注册或使用被投诉域名的恶意是如何规定的,在审理域名争议案件时又是如何认定的呢?

本文主要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践中实际案例的审理两个角度出发,就被投诉人注册或使用被投诉域名的恶意进行分析。

一、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常见的两种域名争议为“中国顶级域名争议”和“国际顶级域名争议”。

其次,该两种域名争议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中国顶级域名争议”适用《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国际顶级域名争议”使用《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第三,该两部法律法规均对被投诉域名持有人注册或使用被投诉域名的恶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分别如下:

《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九条规定: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

(一)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四)其他恶意的情形。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针对第 4 条 (a)(iii),可将其作为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证据:

(i) 一些情况表明你方已注册域名或已获得域名,主要用于向投诉人(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所有者)或该投诉人的竞争对手销售、租赁或转让该域名注册,以获得比你方所记录的与域名直接相关之现款支付成本的等价回报还要高的收益;或者

(ii) 你方已注册该域名,其目的是防止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所有者获得与标记相对应的域名,只要你方已参与了此类行为;或者

(iii) 你方已注册该域名,主要用于破坏竞争对手的业务;或者

(iv) 你方使用该域名是企图故意吸引互联网用户访问你方网站或其他在线网址以获得商业利益,方法是使你方网站或网址或者该网站或网址上的产品或服务的来源、赞助商、从属关系或认可与投诉人的标记具有相似性从而使人产生混淆。

对比两部法律法规对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被投诉域名的恶意的规定,其规定的情形大致相同,总结归纳如下:

1、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为出售、出租等,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防止真正民事权益所有者注册、使用其域名;

3、注册或受让被投诉域名是为了误导相关公众认为被投诉人与真正民事权益所有人具有关联关系,从而获利;

4、注册或受让被投诉域名是为了破坏真正民事权益所有者,损害其声誉等;

5、其他恶意情形。

二、相关案例

专家在实际域名争议案件的审理中,除了审查上述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关于被投诉人的恶意的情形,还会考虑在先商标/商号等的显著性、知名度,被投诉人名下的商标注册情况等,且被投诉域名并不一定在使用。笔者列举以下两件案例加以详细说明:

 案例(一)

 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针对刘勇名下的域名(huawei.org)的域名争议案件中(案件编号:CN-2001335),被投诉人刘勇并未使用该被投诉域名,也没有其他恶意行为,但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专家综合考虑投诉人在先商标“华为”/“HUAWEI”的高知名度认为:

“被投诉人在注册争议域名时,应该已经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投诉人及其“HUAWEI”商标的存在,已经了解投诉人商标的影响和价值。被投诉人明知“HUAWEI”系投诉人的注册商标,又在自己对该标识不具有任何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其注册行为本身即具有恶意。”

案例(二)

在正理知识产权代理的百威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针对刘棵注册的域名(harbin-beer.com.cn)争议案件中(案件编号:CND-2024000030),被投诉人刘棵未进行答辩,该域名的使用也和投诉人无关,没有其他恶意行为,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专家也在本案中综合考虑了投诉人“HARBIN BEER”/“哈尔滨”的知名度认为:

“鉴于投诉人在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被投诉人通过简单检索就可以了解到投诉人在先注册商标的存在和使用,以及在相关行业的知名度。在此情形之下,被投诉人仍然将“harbin-beer”注册为其域名并使用在与投诉人未经授权和许可的体育赛事网站,客观构成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的行为。”

因此,权利人在遇到他人抢注自己域名时,即使被投诉人未使用该域名,或者没有其他明显恶意行为的,可以综合考虑自己在先权利的知名度和显著性,获得域名争议有利裁决的几率还是很高的。


参考案例:

CN2001335-C-huawei.org

CND-2024000030-harbin-beer.com.cn 

Powered By 北京正理 © 1995-2023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3741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378号

Powered By 北京正理 © 1995-2023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374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