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泰斯康有限公司是英国安防界的技术领导者,Texecom防盗报警品牌是英国安防产品第一销售品牌。其竞争对手深圳市安闻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闻公司)曾是其中国代理商。安闻公司未经许可在中国抢注了Texecom商标,并在中国海关总署进行了商标权海关备案,导致泰斯康有限公司的货物通关受到严重影响。
正理代理泰斯康有限公司向海关总署申请撤销深圳市安闻科技有限公司备案号为T2012-24812(权利号为:3236488的“Texecom”商标)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基本事实和理由:
第3236488号“Texecom”商标(简称争议商标)由安闻公司于2002年7月9日向中国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于2007年7月28日核准注册,专用期限至2017年7月27日,核定使用在第9类电子防盗装置、报警器等商品上。
2012年4月1日,泰斯康有限公司对争议商标提出撤销注册申请。
2013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3)第104082号《关于第3236488号“Texecom”商标争议裁定书》,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安闻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5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一中知行初字第1871号行政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
安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5年12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高行(知)终字第3809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即,争议商标予以撤销,商标无效。
综上,申请人泰斯康有限公司认为,被申请人安闻公司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给申请人合法进出口造成严重影响,申请撤销被申请人备案号为T2012-24812第3236488号“Texecom”商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海关总署决定如下:
我署经审查认为,第3236488号TEXECOM商标已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236488号“TEXECOM”争议裁定书》(商评字【2013】104082号)裁定撤销,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并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因被申请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其行为给他人合法进出口及海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决定撤销T2012-24812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结语
本案双方,为了争夺商标权,可谓是历经周折,官司打得旷日持久,一路死磕到高院二审。然而,官司赢了,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解决了所有问题,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防御是多维度多方面的。海关备案保护往往是容易被忽视,但又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环节,需要引起注意,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