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理代理喜来登国际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南召县喜来登旅馆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喜来登”,涉嫌侵犯客户注册商标权利的行政投诉
2019-05-24 其他案件 李加彦

我司受客户喜来登国际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针对南召县喜来登旅馆在经营活动中在其招牌等处明显使用“喜来登”,涉嫌侵犯客户“喜来登”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向南召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投诉。
       工商部门对投诉材料审查后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南召县喜来登旅馆未有工商登记,但在其招牌处使用了“喜来登”。工商部门认为:被投诉旅馆负责人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服务招牌使用,误导公众,侵犯了客户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依法对目标旅馆做出了如下处罚:一、拆除侵权服务招牌;二、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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