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理律师代理广药“王老吉”商标许可合同仲裁纠纷胜诉
2019-05-24 其他案件 张宏 徐进

近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王老吉”商标许可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作出终局裁定,广药集团的仲裁请求获得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全面支持。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张宏律师、徐进律师作为广药集团的代理人全程参加了本案仲裁程序。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裁决书中依法裁决: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企业的经营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最终都将为法律所制止。

      本案也是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和外资企业进行品牌争夺战中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护自身权益的又一典型案件,避免了“王老吉”这一民族品牌在和外资企业的合作过程中进一步的资产流失。

      广药集团敬赠我公司锦旗:“民族品牌 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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