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无效宣告请求案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01月27日公告授予的200810120538.0号“双速自动攻丝机床”发明专利,其申请日为2012年05月14日,专利权人为浙江某精密机械公司。
正理专利应无效宣告请求人台州市内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述专利进行了无效检索,经过对上百篇文献的检索浏览,代理人选取了其中的3篇近似的专利技术文献作为无效证据,请求宣告上述专利不符合专利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正理代理人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举行的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我方进行了充分的意见陈述,通过法律依据及证据认定过程,结合本专利与专利法相关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最终接受了无效宣告请求人的意见,于2015年11月10日做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200810120538.0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