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正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张文祎代理的李向东的发明专利申请“一种天然气流道防冻解堵方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审查结束,申请人李向东的复审请求得到了专利复审委员会支持,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1月14日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查。
申请人李向东于2010年2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发明名称为“一种天然气流道防冻解堵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号为201010113949.4,公开日为2010年7月1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25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于2013年1月14日驳回了本申请。
代理人张文祎经过认真的分析,认为在修改权利要求的基础上本申请可以克服驳回决定的缺陷。在认真准备之后,申请人李向东于2013年4月19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请求,并将权利要求2和3并入到权利要求1中,相应修改了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
合议组于2013年12月10日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4年1月2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修改了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中限定防冻剂是“晶体颗粒状”。
复审委经审查决定: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防冻剂水溶液的基础上,采用晶体颗粒状的防冻剂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该申请属于发明专利申请经驳回后复审成功典型案例,在本案中,正理专利代理人通过对申请的分析、研究,形成了正确的答辩策略和方法,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本专利公司客户利益,获得了客户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