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依据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申请,向武汉骏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临时禁令,禁止武汉骏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传、推广、销售通过群控系统操作在微信平台发送大量营销类垃圾信息的侠客群控智能营销系统。
在临时禁令发出前,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在前海组织当事人进行了听证,对案件证据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认真听取当事人各方的意见。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经审查认为,武汉骏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传、推广、销售专门针对微信软件进行功能设置的侠客群控智能营销系统,使用主控电脑对多台终端手机进行批量控制,针对微信平台执行规模化、自动化批量营销操作,不仅严重破坏了作为微信基础的社交生态,损害申请人经营利益,亦严重侵犯了微信用户权益乃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微信生态系统的竞争秩序。
微信产品经过长期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开发朋友圈、即时通讯、公众平台等系列产品,开放连接第三方服务,深入和生活紧密相关的餐饮、零售、交通、金融等产业,构成微信生态系统。在微信生态系统中,庞大的微信用户是微信平台的重要商业资源,成为申请人在微信生态系统这一经营模式下可获得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的基础。武汉骏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门针对微信软件进行功能设置的侠客群控智能营销系统,提供针对微信的一系列规模化、自动化批量营销功能,使得海量营销信息充斥微信平台,提高微信用户获取信息和沟通的成本,严重影响微信用户的使用体验,降低微信用户对微信产品的粘性,损害了申请人微信生态系统所争取到的网络用户注意力和与此相关的交易机会,损害了申请人通过大量投入微信产品而获取到的网络用户注意力的互联网市场竞争优势。
涉案侠客群控智能营销系统,实质是利用群控技术手段同时控制上百个微信号批量持续发送好友请求、批量拉人进入微信群、自动构筑虚假社交关系、批量发送营销信息等,使得微信的经营者丧失了本可吸引网络用户注意力而可能获得的广告收入等增值收益的机会和竞争优势,损害了微信产品的商誉,加大了微信服务器的运营负担,给微信平台经营者造成实际损害。同时,涉案侠客群控智能营销系统使群控微信账号自动与真实微信用户构筑虚假社交关系,对微信用户个人数据权利造成严重威胁,也严重损害了微信用户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隐私权等消费者权利。
武汉骏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身并未承担涉案微信生态系统经营成本的情形下,采用群控技术获取用户信息、批量添加微信好友、多渠道批量营销等,实际上是依托微信平台巨量的微信用户资源,利用群控技术来争夺微信用户的注意力,从而增加其自身的市场交易机会并获取市场竞争优势。该行为本质上是不正当地利用申请人构建的微信生态系统的市场成果,抢占微信用户的注意力,获取自身商业利益,使申请人丧失了相应的市场成果,有违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而具有不正当性。
被诉侠客群控智能营销系统在微信平台上进行规模化批量营销,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会严重干扰社会对互联网流量经济的判断,干扰投资者对网络产品价值及市场前景的判断,还影响网络用户的真实选择,严重扰乱公平有序的网络营商环境。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认为,武汉骏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案行为降低了用户对微信平台评价,损害了微信产品的商誉,破坏了微信生态系统,对微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会产生较大损害。司法救济程序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作出最终的裁判结果,如果不及时对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保全措施,将会给申请人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涉案侠客群控智能营销系统并未优化微信软件用户的使用体验,也不存在微信经营者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垄断微信用户资源,打击他人技术创新的情形。因此,本案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深圳知识产权法庭遂作出上述临时禁令。
禁令制度主要用于诉前、诉中对与诉讼相关的民事权利的救济。我国参照TRIPS协议第50条有关临时措施的规定,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颁布的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司法解释中规定,经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被申请人在诉前、诉中立即停止侵权。由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会造成权利人商誉损害、相关市场份额明显减少等难以弥补的损害,临时禁令通过及时制止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可以有效制止侵权行为并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在互联网市场,流量成为经营主体进行竞争的重要资源,形成流量经济。流量经济实质是注意力的争夺战,只有获得了消费者的注意力,才有可能占领市场。流量成为互联网经济的显著特征,市场根据流量来作商业选择。在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刷流量,已形成庞大的产业链。与此同时,制造虚假流量行为愈演愈烈,引发恶性竞争,导致市场秩序失衡,“劣币驱逐良币”、“低俗胜过高雅”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互联网市场健康发展。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严格适用颁发临时禁令的各项条件,发布临时禁令规范微信刷量行为,能及时有效维护微信平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互联网领域刷流量市场失序,有助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国际接轨,既维护了合法经营者和网络用户的利益,对于规范在微信平台刷流量行为,确立互联网市场公平竞争规则,维护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也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