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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保护如何走出“黑洞”?
2019-06-18        行业资讯        来源: 中国报道

“我一直觉得‘剑网行动’这个名字起得很好,甚至能想象自带那种声效。”海瑜是一位剧作家和小说家,和互联网时代很多作家一样面临着作品被大量侵权的情况。“我的作品时常被一些小说网站用作连载,甚至整本整本地上网,而我本人却毫不知情,完全没有经过我的授权或者出版社的授权。我希望这种保护版权,尤其是网络版权的行动能多一些,越多越好。”

  而也在不久之前,人类首张黑洞照片被“视觉中国”高额定价的事件,也一石激起千层浪。

  剑网利刃再出鞘

  4月26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这是针对媒体融合发展、院线电影、流媒体、图片市场等重点领域开展版权专项整治,也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15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剑网2019”专项行动的重点是网络版权保护,严格保护网络版权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保护。对所有版权主体、客体和版权活动都要依法实施保护,不能厚此薄彼、顾此失彼。既要保护版权的创作也要保护版权的使用和传播,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也要保护网络平台依法运用、合理发展。

  “我们将高度关注权利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问题,不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规范相关行业版权秩序,积极应对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带来的挑战,不断提升版权管网治网能力,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他说。

  井喷式发展背后的盲区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自媒体兴起,新闻作品的生产和传播日益广泛、多元,但由于生产的门槛大大降低、版权意识还未深入人心,导致侵犯新闻作品版权的行为层出不穷。

  “过去的一年里,虽然我们国家的网络版权保护在行政、社会、司法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效,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现行著作权法律制度不能适应产业发展新需求,侵权盗版方式‘去中心化’增加版权保护难度,版权的国际应对领域也面临更多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侵权盗版形式演变速度不断加快,这导致在法律定性方面的争议也不断增加,处理起来难度更大。”

  知识产权市场盗版、侵权、山寨等违法现象肆意横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2018新收知识产权案超33万件,比2017年上升41.19%。受限于传统版权维权取证困难、维权诉讼程序复杂、周期长、成本高的制约,内容生产商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急剧增长,案件审理难度增大。

  保护与共赢之路

  互联网的出现本身极大加快了信息的交换速度和沟通的便捷程度,但同时带来了新的问题。

  “对于网络版权的‘双重标准’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即互联网用户一边在有利于自己的层面有意无意地侵权,而在涉及自己的版权被侵害时却大加指责,声讨侵权者。”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刘金瑞在谈到网络版权的保护与信息共享的话题时如是说道。

  在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资深教授吴汉东呼吁,要进一步加强对盗版的惩治力度,因为只有足够的惩罚力度才能产生足够的威慑力,才能让更多人对版权拥有一颗敬畏之心。

  版权保护不仅需要建立合理的渠道,而且需要技术层面的支持。如今已经有一些技术手段可以用于快速搜索到互联网上的侵权现象。今年电影票房最高的《流浪地球》上映后,腾讯集团响应国家版权局的要求,运用腾讯安全大数据平台和网络技术能力,成功对《流浪地球》数量非常巨大的盗版、盗链进行技术拦截,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在新媒体版权保护战中,司法保护在版权保护领域中的声音也越来越强。

  “每天除了正常的采访和写稿之外,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打假’,申诉‘洗稿’侵权。”李弈是一家北京文化类新闻网站的新媒体编辑,近两年来,打着“信息共享”的幌子,新闻网站的新媒体端洗稿现象更为猖獗。自媒体时代采访“无成本”,已经逐渐成为媒体从业者无奈的笑谈。

  所谓“洗稿”,就是指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使其变成另外一篇“新原创稿件”。“转载不标明出处已经随处可见。现在还有一种频繁出现的情况,那就是通过一些文字处理,把一篇稿子形式上改编得面目全非,但保留最有价值的内容和观点,这种手法相对隐蔽,但本质还是抄袭,是侵权。”她说。

  “但与文学作品相比,新闻作品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让有些侵权行为误以为有机可乘。”有着丰富的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受理经验的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巾淋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新闻事实若与公共利益相关,则并不能完全看作新闻媒体私有。“但是这种情况下,《著作法》也有所规定,就算可以不经过许可、不支付报酬直接转载,但是必须要标注刊登或引用的出处,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其他相关权利。不能打着新闻共享的旗号直接盗取其他媒体的版权作品。”

  随着网络发展和随之而来的媒体传播向更加复杂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体系也在不断迎来机遇与挑战。“在具有开放精神的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主张权利固然重要,但建设一个良好的机制更重要。新媒体形式下的版权保护,其实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合作,实现在碰撞下的共赢,这将是互联网时代网络版权保护的大势所趋。”孙巾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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